中央汇金公司的作用

中央汇金公司是2003年12月16日成立的,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国有独资投资公司,代表国家对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汇金公司原由国务院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领导小组指挥运作,现并入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它是中国金融稳定局的窗口。有关金融稳定的行政性措施是由金融稳定局制定并执行的,而市场化的措施则是由中央汇金公司来操作。因此,汇金公司是国务院维护金融稳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一个 “工具性”公司

  汇金公司虽然名为公司,但有观点认为它仍是政府机构,由于国资委不负责管理金融类国有资产,所以汇金公司被认为是“金融国资委”。此外,动用国家外汇储备用于国有企业因制度和机制的原因产生的亏损,也遭到部分学者专家的质疑,在程序上也有如吴敬琏等人认为汇金公司应取得人大财经委的授权。

过去的投资记录
  * 2003年12月注资中国银行225亿美元;
  * 2003年12月注资中国建设银行200亿美元;
  * 2003年12月注资建银投资公司25亿美元;
  * 2004年6月注资交通银行30亿人民币;
  * 2005年4月注资中国工商银行150亿美元;
  * 2005年6月注资银河证券公司100亿元人民币;
  * 2005年7月注资中国进出口银行50亿美元;
  * 2005年8月注资申银万国证券公司25亿人民币另提供贷款15亿人民币;
  * 2005年8月注资国泰君安证券公司10亿人民币另提供贷款15亿人民币;
  * 2005年8月注资银河金融控股公司55亿元人民币;
  * 2005年9月注资光大银行100亿元人民币;
  * 2006年12月注资光大银行200亿人民币;

One Response to “中央汇金公司的作用”

  1. 汇金就是zf的一个工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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